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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锦律师事务所举行2007年度总结大会
    发布时间:2015-07-11   查看次数:1182
        2007年12月29日,山东天锦律师事务所在本所会议室举行2007年度总结大会,会议由本所主任刘桂林主持,参加会议的是本所全体律师及行政工作人员,刘桂林主任做了“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展望”报告,报告内容摘要如下:
         在烟台市司法局、烟台市律师协会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有关律师前辈的热心帮助下,山东天锦律师事务所于200731成立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的老领导同济所的王毅主任及我的两位师兄乾元所的成晓明主任、鑫仕铭所的刘学信主任对我们天锦所的成立给予了大力的、无私的支持,我们天锦所的全体律师向他们表示由衷地感谢)。时至今日,天锦所圆满地走完了2007年开业后的9个月,即将斗志昂然地走进2008年。为了天锦所健康快速地发展,现做如下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展望。
                                            山东天锦律师事务所2007年工作总结
         一、"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
        首先是组织全所律师认真学习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及烟台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内容,通过学习全所律师充分认识到了主体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本所的队伍建设与规范管理情况。
        1、加强了本所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学习,本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均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相关规定。
        2、加强了本所律师的业务学习,业务学习在本所逐渐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定期向律师提出了学习的要点、重点,集中讨论了学习的难点、疑点。收到了比较明显的学习效果,提升了本所律师的综合执业能力。
        3、加强了本所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了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所的发展规模与实际情况,制定了收案收费管理办法、印章印文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聘用律师行政人员管理办法、办公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业务流程管理办法、案件利益冲突审查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
                                          天锦所2008年工作展望
        一、努力打造 “天锦律师”品牌,尽快提升“天锦律师”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争取做到“天锦律师”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并且>0,这是我们所要追求的“天锦律师”品牌的最高理想境界,反映了天锦律师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协同成长,最有利于天锦律师的健康发展。如果能达到知名度>美誉度>0这种境界,也有利于我们“天锦律师”的发展,不过此时属于名过其实,这时我们会苦练内功,努力提高天锦律师的业务素质与执业能力,广纳贤才,慢慢挤掉美誉度中的泡沫,做到天锦律师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协同成长,促进天锦律师品牌的健康发展。
       二、强化律所的管理机制,尽快完成天锦律师事务的“四化”建设。
       所谓天锦律师事务的“四化”建设,即组织结构专业化、工作方式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律师职业化。所谓组织结构专业化就是为律所做一个恰当的组织结构设计,因不同的组织结构会对律所的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大家知道石墨与钻石都是由碳元素构成,为什么钻石比石墨既坚硬又值钱呢?原因就在于结构不同。所以必须为律所做一个恰当的组织结构设计,以实现高效率的分工协作,用律师所的整体运作去满足客户的需要。所谓工作方式标准化就是各项业务都要制定出标准的服务程序和方法,这样既可以提高律师的工作效率,又便于律所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所谓管理制度化,就是健全天锦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所谓律师职业化就是加强律师的专业学习,提高全所律师的综合执业能力。
      三、努力开拓律师业务,在扩大传统刑事辩护业务、金融业务的同时组织律师研究与开拓知识产权业务与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