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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留言
留言人:刘先生
留言时间:2015-10-16
留言内容:您好,我想问一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时,是否必须委托中介结构评估?
回复内容:您好,刘先生。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成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杨航律师
回复时间:2015-10-16
留言人:孙先生
留言时间:2015-09-08
留言内容:交房后开发商推脱不予办理房产证该如何解决
回复内容:延期不超过一年的情形,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后3个月内办理房产证,未办理的,除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限期办理房产证并给付违约金。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一年的情形,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一旦发生产权的争议,权属证书可以用来作为确权的证据。办理房产证既是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的需要,也可以公示房地产已经设立的相关权利,如抵押权,防止以隐瞒权利瑕疵进行交易的情况。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买受人在房屋交接后,虽然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但房屋的所有权并不随着房屋的交接而转移,因此只有及时办理房产证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开发商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办理房产证,则必要时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2015-09-08
留言人:陈女士
留言时间:2015-07-23
留言内容: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结婚前,我老公买了一套房子,不过只付了首付20万,贷款25万。我们结婚8年,现在贷款已经提前还完了。问一下,这套房子怎么分配呢?
回复内容:你好,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在没有你们双方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该房产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但对于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还贷及财产增值部分,需要对方对你进行相应补偿。 可具体到所咨询。柳律师,电话15953505001
回复时间:2015-07-23
留言人:法律求助者
留言时间:2015-07-13
留言内容:我父母生有我们兄弟三个人,去年母亲去世后不久父亲也 去世了,家里有一处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但被大哥一直住着,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我们多次和大哥商量想要分房子,但大哥一直不配合,我想问一下,如果起诉要求法院分割房子,我们兄弟三人一人一间可以吗?
回复内容:你好!你们的父母去世后其遗留下的房产按法定继承由你们兄弟三人继承,三人共同共有,根据《物权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根据这一规定,在涉案房屋不具备拆分使用和内部分割后单独进行产权登记的条件下,不宜分割房屋的使用权。对于不符合产权分割标准的不动产,应当对折价或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于澄 律师)
回复时间:2015-07-13
留言人:法律求助者
留言时间:2015-07-13
留言内容:朋友欠我的钱没有还,我们约定他的一套房子抵给我用来还债,我们签订了抵押协议并办了公证,请问如果不过户的话我能不能依据公证的协议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回复内容:网友小李,你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需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你不能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天锦律师 王志红)
回复时间:20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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