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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所律师的七个案例被山东省网络文化办公室和胶东在线网站评为“优秀案例”
    发布时间:2015-07-13   查看次数:1212
    山东省网络文化办公室和胶东在线网站联合主办的“征集民间典型案例”活动中,本所律师的七个案例被评为“优秀案例” 在山东省网络文化办公室和胶东在线网站联合主办的“征集民间典型案例”活动中,本所刘桂林主任编写的《房价看涨单方毁约、仲裁败诉后悔失信》《演艺广场出人命、谁是真正凶手》《公交站点行凶、谁是主谋元凶》,张旭波律师编写的《是雇佣活动还是个人行为》《丈夫“两休”糟糠之妻、法院挺妻未判离婚》,于澄律师编写的《共同故意伤害、责任如何分担》,丛林律师编写的《贾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共七个案例被评为“优秀案例”, 参选案例的基本要求是: 1、新近发生的,已解决的民事类、刑事类、经济类等有典型意义的法律案件。 2、案件须附带法院判决结果,包含判决法律依据、最终结果等。 3、须写全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结果等。 4、案件须真实有效。 5、作品参与者需为案件当事人,知情人,或与本案相关的律师、法官等。 本所律师的参选案例均是其自己承办的真实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