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1804室;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万达金融中心A座1101室(党员律师服务中心)
电话: 18806388001;
13589830037
姓 名:刘 桂 林
职 务:党支部书记
业务专长:金融法律实务、刑事辩护法律实务,海事、海商、外商投资等法律事务、公司法律实务,房地产法律实务等。
英语水平:大学六级 法律英语四级
个人简介:
法学硕士,中共党员,1970年11月8日出生,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在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系学习,期间连续四年被评为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学生,九三年毕业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同时被推荐为西南政法大学九三届免试研究生,主修物证技术专业,期间对笔迹书写时间的鉴定进行了专门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九六年毕业并取得诉讼法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7月至2001年2月在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刑警大队工作,1998年12月13日取得中级职称(工程师),期间利用所学刑事技术侦破了许多疑难案件,多次受到烟台市芝罘区区政府和芝罘区公安分局嘉奖。从2001年2月至2006年11月,在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作专职律师、刑辩部主任,主攻刑事辩护、海事、海商、金融、外商投资等法律事务。2006年12月至2020年2月任山东天锦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2月至今任天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曾任烟台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烟台市人大立法委员会委员、烟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烟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委员、烟台市政法委大要案评审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现任烟台市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烟台市法律援助律师团专家、烟台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刑事专家库成员,烟台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
撰写的许多论文和案例屡次在各种省、市级论坛中获奖。
先后获得 “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司法厅“个人二等功”、“烟台市优秀律师”、“烟台市十佳律师”、“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七年所学的刑事侦查、物证技术知识和五年的刑警队工作经验得到了充分发挥,许多刑事案件被告人因本律师独到的辩护思路与辩护意见得到了从轻或减轻处罚,有的无罪释放。利用自己在物证技术方面得天独厚的专业优势,使许多疑难案件“绝处逢生”,许多当事人慕名前来求助。因擅于及时捕捉对方当事人的证据瑕疵,擅于帮助当事人合理、适时地运用证据,因而为当事人减少或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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